博物馆里的明朝服饰(下)
明衍圣公大红色暗花纱缀绣云鹤方补袍
明衍圣公香色麻飞鱼贴里 山东博物馆藏
九旒冕明 山东博物馆藏
□ 夏燕靖
明朝对朝臣服色及配饰图案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,这就有了前胸及后背上用金线和彩丝绣成的“补子”。所谓“补服”,亦称“背胸”或“胸背”,是指官服的前胸和后背分别饰有一块方形织绣图案,用来区分官爵等级,通常文官绣鸟,武官绣兽。成语“衣冠禽兽”即源自明朝官服制度。
壹
“衣冠禽兽”起初为褒义词
起初,“衣冠禽兽”实为褒扬性赞语,颇有羡慕、赞许之意,用来指代官员身份和地位。在明朝官服制度中,“补服”极具代表性,所谓“补服”,亦称“背胸”或“胸背”,是指官服的前胸和后背分别饰有一块方形织绣图案,用来区分官爵等级,其渊源似与武则天以袍纹定品级有关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六九二引《唐书》记载:“武后出绯紫单罗铭襟背袍,以赐文武臣,其袍文各有恦……宰相饰以风池,尚书饰以对雁,左右卫将军饰麒麟,左右武卫饰以对虎。”明朝依制而强化,对朝臣服色及配饰图案作出更加具体而严格的规定,这就有了前胸及后背上用金线和彩丝绣成的“补子”。通常文官绣鸟,武官绣兽。
各品补子纹样,均有规定:“我朝定制,品官各有花样……文武一品至九品,皆有应服花样,文官用飞鸟,象其文采也,武官用走兽,象其猛鸷也。”(明丘浚《大学衍义补》卷九十八)如是所言,“衣冠禽兽”本来是对明朝官服即文官服绣禽、武官服绘兽的描写和称赞。明初,对这种文禽武兽的花样补子官服的称谓,其实还有一句与“衣冠禽兽”对称的溢美之词,叫作“祥禽瑞兽”。比如,曲阜孔子博物馆旧藏有明朝官吏朝服和公服,其藏品中有一款叫作“衍圣公大红色暗花纱缀绣云鹤方补袍”。其前胸和后背又各缀一块方补,补子上绣有一单鹤,有“一品鸟”之称,象征一品当朝,此属文官服饰之首。另外,鹤的形象,也暗喻君子,有提醒官员注重品行、洁身自好之意。
不过,到了明中晚期,由于宦官专权、腐败滋生,出现了文恬武嬉的局面,“文死谏,武死战”的为官从政理念,被贪官佞臣不断冲击甚至颠覆。在此情形下,当时又流传开许多与服饰规制相悖的说辞,“衣冠禽兽”在这一时期逐步演变为贬义。明末陈汝元所著《金莲记·构衅》即用其来比喻品德败坏之人,谓之“文物穿窬,道貌岸然如禽兽”,这“穿窬”一语本是形容翻墙头或者钻墙洞的盗窃行为,即代指这类盗贼。而在明朝之前,人们喻称行为卑劣之人,则有另外一个说辞,叫作“衣冠枭獍”。这“枭”是传说中一种恶鸟;“獍”是传说中一种恶兽,将两者连用,自然就是指恶劣之意。到了清代,“衣冠禽兽”一语使用频率越来越高,表明民众对官场腐败的不满和痛恨,久而久之,“衣冠枭獍”之贬义已然不够击中痛点,因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,被贬义化的“衣冠禽兽”取而代之。
贰
衣物选料严苛服饰尚赤
对衣物的选料极为严苛,是明朝服饰等级的重要特点之一。明朝对穿着衣料有明文要求。比如,规定庶民百姓不能穿金绣、绮、纻丝、绫罗面料的服饰,只能穿绸、绢、素纱制成的衣饰。并且,百姓不准穿靴,这是特许有身份官员穿着的鞋饰。庶民百姓主要以素绢、葛布作为服装面料,因为这些衣料多为自己纺织的。另外,农夫可戴斗笠、蒲笠等入市井,还规定老农衣制袖长要过手,庶人衣物离地五寸,袖长过手六寸。总体来说,在明朝对老百姓的穿着衣饰有很多特别的限制。不过在《明史·舆服志》中亦有记载,明初庶人结婚,准许用假九品服饰。洪武三年(1370年),庶人戴帽规定有所松动,初戴四带巾,后改四方平巾,就是帽檐上四四方方。又规定不得用黄色,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绣、锦绣等等,不得用金玉、玛瑙、珊瑚琥珀等。
明朝帝后服饰,以及文武官员的衣料,虽说有严格的等级区分,但衣料十分讲究,大多是纱、罗、绢、绸,还选用妆花织物和织金织物来作衣饰配料,这就是“云锦”织物。云锦因其色泽美如天上云霞而得名,是在继承和融汇历代织锦的优秀传统基础上发展而来,达到了丝织工艺的巅峰状态,又被誉为“锦中之冠”。这些衣料组织结构不同,观感也就不同,触感更有差异。尤其是帝王帝后及嫔妃们选用的丝绵、绫罗、绢、缂丝面料,如果用手轻轻抚摸,便能够辨别出不同的丝织品质,因为织料的组织结构完全不同。
此外,服色的使用方面也受到制度的制约,如《明实录》记载,明朝服饰尚赤色,因为朱元璋的“朱”姓就是红色。另外,明朝皇室的这个红色还有自己的讲究:在甲骨文中“赤”的构型就是上面一个大字、下面一个“火”字,基本意思就是人在大火边舞蹈、映照得通红满身。《说文解字》有曰,以五行理论假说:“赤从大,从火,南方色也。”所以红色相配。推及而论,古代传统文化中对红色有特别的信仰,明朝的习俗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。
明朝男子的便服多为大襟、右衽、宽袖、下长过膝的袍衫,贵族男子多穿绸缎制成的衣物,有时也着织锦缎,纹样多带有吉祥寓意,比较常见的有团云、蝙蝠,嵌一团型的“寿”字,意为“五蝠捧寿”。明末清初非常流行这种形式的纹样,不仅在服饰上可以见到,而且也见于其他的器物装饰,甚至建筑彩绘上。
女子服饰有衫、袄、霞帔、比甲、裙子等,命妇服饰由凤冠、霞帔大袖等组成。明朝女子的衣、裙讲究修长,同样也极富变化,上边有缂丝、画裙、插袖、堆纱大红绿绣花等装饰。至于襦裙,上襦下裙,这是唐代服饰的一种主要形式,到了明朝仍然占有一定比例,上襦为交领,就是两边斜叉。衣袖则为一种短衣,裙的颜色各式各样,比较浅淡。上面有暗纹织绣,但并不明显。至崇祯初年,女子裙装则多为素白,即使有刺绣纹样,也是在裙幅下摆一两寸的位置做一些装饰。关于裙幅之美,唐朝李群玉有诗云:“裙拖六幅湘江水”,到了明朝,这种裙子的花色之美进一步表露出来。
叁
服饰交往:“赐服”与“请服”
历史上的明朝服饰,直到今天依旧在整个东北亚社会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影响。
明初的“大明衣冠”服饰改革,迅速进入朝鲜半岛的士大夫视野。根据史料记载,明太祖朱元璋即位之初,即高丽恭愍王十九年(1370年)五月,明太祖便派遣使臣赐玺书册封高丽王,次年高丽王朝贡方物并“请服”,在官服上使用明朝规制,朝鲜官服除朝服外,又分为时服和常服两种。这就是历史上周边藩属国与中原王朝之间形成的“赐服”关系。由此,中原王朝逐步形成了向周边藩属国“赐服”的风气,以表示自己的衣冠制度和文化“泽被四方”,而周边藩属国在当时也被视为处于“天朝礼治体系规范”之中。
在当时,明朝周边的藩属国受到明朝风俗文化、服饰制度的影响。
除朝鲜以外,明朝还曾向前来朝贡的日本、琉球、安南、暹罗、浡泥国、米昔等国赐服。在日本宫内厅书陵部收藏的《万历皇帝敕谕》中即有记载:“封尔平秀吉为日本国王,锡以金印,加以冠服。”文末且附有明朝廷赐予丰臣秀吉的冠服等织品的目录。《明史·列传》中则记载安南与明朝的赐服外交史迹。《明史·舆服志》中也提到:“三十一年,赐琉球国王并其臣下冠服。永乐中,赐琉球中山王皮弁,玉圭,麟袍,犀带,视二品秩。”在当时,这些藩属国在接受明朝赐服后,上行下效,对本国民族服饰的面貌产生了一些影响,如浡泥国“自王以下衣服之制如中国,女服从其本俗”(《明太宗实录》卷八三,永乐六年九月丙午朔条)。
按照时下网络流行语的说法,如今我们或可透过博物馆里的明朝服饰藏品窥其一斑,“穿越回明朝”。当然在事实上,历史是难以穿越的。明朝历时近三百年,其间所留下的史籍墨稿,大大超越汉代简策与唐人卷轴,可说是汗牛充栋,浩瀚复杂。况且,明朝史料还有国史实录,有野史稗乘,有家史刻本,更有丰富多彩的文人笔记,即便如此,这些资料中记载的明朝服饰种种,也只能说是一个相对具体的文献记载形态,也只能是反映服饰面貌与文化形态的零散片段。
故而,虽然我们今天的讲述力求有实有据,然而历史上仍旧存在着很多不能解释的情况。由此来看,虽然“穿越”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们可以尝试用“穿越”的眼光来考察历史。这不仅需要一定的历史知识,更重要的是要有超越当时历史发展阶段的思维和预知能力,将历史作为研究对象和认知对象认真分析。
据光明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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